公司社保缴纳未达标准,是否可被迫离职
公司欠缴社保能否被迫离职,需结合《社会保险法》与《劳动合同法》分析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六十三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: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,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。具体适用如下:1.《社会保险法》明确用人单位须为员工缴纳社保,欠缴属违法,社保征收机构可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。2.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,劳动者可解除合同;依据第四十六条,还可要求经济补偿。因此,若公司长期欠缴且无补缴意愿,劳动者可依法离职并索赔;若仅短期欠缴,建议先投诉举报,再视公司回应决定是否离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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